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灌南经济开发区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经济开发区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发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建平台,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开发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21年经济开发区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开发区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识不足还停留在“要我公开”的思想上,存在公开后增加工作难度的顾虑;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公开。

2022年工作计划

(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开发区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